关于预缴关税的通知 - 网站动态

关于预缴关税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保障包裹的清关时效,在包裹尚未进入正式清关程序前,我司合作物流方会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及《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预估税额,我司仅负责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及信息传达,最终实际应缴税额由中国海关根据包裹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前期收取的税费为预估税额,仅供参考,并非最终核定税额。待海关完成最终核定后,如实际税额与预缴金额存在差异,我司将在包裹放行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海关最终核定金额进行多退少补。

   最终实际税额以中国海关最终核定结果为准,我司不参与税额的核定、调整及决定。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